最早是在 Facebook 看到《為你而讀》的貼文,請教某位說書人相關資訊,上週日終於參加到期待已久的說書會,決定寫篇感想分享給大家這個好康活動。
Part 1:說書會
【What】
最早是在 Facebook 看到《為你而讀》的貼文,請教某位說書人相關資訊,上週日終於參加到期待已久的說書會,決定寫篇感想分享給大家這個好康活動。
Part 1:說書會
【What】
看完電影和小說,滿滿的筆記超過十張 A4 紙,要用三篇文章才能分享 42 點感想。第一篇的主題是愛情,第二篇是醫病關係和生死議題,這一篇則是親情,還有電影和小說的差異,順便補充作者訪談重點和延伸思考主題 (這一部分中文版沒有收錄)。
以下內容有雷,歡迎看完電影的朋友再繼續往下讀,避免影響觀影興致。
Part 1:關於親情的七點感想
What do you do when making the person you love happy also means breaking your own heart?
如果讓妳所愛的人開心,同時代表自己註定會心碎,那妳會怎麼做?
What do you do when making the person you love happy also means leaving you forever?
在外商工作時,早上七點半上班,下班時間不是規定的四點半,經常超過午夜才離開公司;在台商工作時,早上八或九點上班,下班時間不是五點半或六點,加班是家常便飯,回顧 2000 年至今的職業生涯,身體出過幾次狀況,更無數次問過自己:「到底為什麼要如此工作?」每天不情願地起床,光有軀殼去上班,到家才找回靈魂,時間卻只夠盥洗和就寢。另外,工作日將近佔去一整年的七成時間,剩下的周末和假日免不了在家處理公事、去公司加班、檢查是否漏接公務電話,一通電話響起就趕走一天的好心情。假設一個人要工作四十年,超過百分之七十的時間是不快樂的,這種人生有什麼意義?
很不幸地,不僅台灣如此,蓋洛普機構 (Gallup) 調查 142 個國家,總計 23 萬名全職和兼職工作者,只有 13% 的人感覺投入和懷抱熱情。換句話說,全世界有快九成的工作者正在做不情願、也不喜歡做的事情,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
賓州 Swarthmore College 的心理學教授貝瑞‧史瓦茲 (Barry Schwartz)在《我們為何工作》這本書提出他的看法,以及建議的改善方法。另外,我用聯強國際集團總裁杜書伍的新書《觀念漫談》和訓練課程 「新世代員工管理與溝通」的重點做補充,希望大家讀完文章收穫更多。
收到書的那一天正好被客戶追殺,心情 down 到不行,忙到晚上九點多終於能喘口氣,迫不及待把整本看完,一掃整天的鬱悶,還要忍住不要在辦公室笑出來。除了超多笑點,還有滿滿的熱血回憶啊!
「漫威」這家「漫」畫公司到底有多「威」?
即使上千位角色中廣為人知的老是特定幾個,像《美國隊長》、《驚奇四超人》、《浩克》、《蜘蛛人》、《雷神索爾》、《鋼鐵人》和《X 戰警》,至少光靠這幾位就荷包滿滿,漫威影業從 2008 年推出第一部自製電影,十三部影片的累計票房超過美金一百億 (約新台幣三千兩百多億)。
其實《美國隊長》是 1941 年創造的角色,歷經整整七十五年,不但沒有被遺忘,甚至愈來愈紅,獨立電影拍了三集,未來還會出現在漫威電影中,讓我產生研究這家公司的動機—台灣、日本和其他國家同樣有藝術家或畫家,不停推出漫畫或卡通作品,是什麼原因讓漫威勝出,使旗下的主角們流傳於世?又是什麼因素,讓更晚成立的漫威得以擊敗漫畫業龍頭 DC,在電影製作上還讓對手苦苦追趕?
《Captain America:Civil War / 美國隊長 3:英雄內戰》這部電影在四月底上映時,曾經半小時就一場,目前仍在全台戲院熱映中,《美國隊長》和《鋼鐵人》為了不同的理念決裂,各自帶著多位超級英雄,上演全武行的對決戲碼。 《Marvel Comics The Untold Story》這本書揭露許多不為人知的內幕,作者 Sean Howe 是編輯和作家,由於不在漫威上班,什麼都敢寫。自己看完書十分感慨,外人只羨慕一家公司的風光與榮耀,看不到背後無數的鬥爭與犧牲,比電影的《內戰》更加慘烈…
以下分成「老闆 vs 員工」、「公司 vs 創作者」、「總編輯 vs 創作者」、「畫家 vs作者」四個面向,介紹真實發生在漫威的內戰,並從公司經營者和上班族的角度,分享我所學到的管理觀念和做法:
Part 1:老闆 vs 員工
從上一篇文章能了解漫威從 1939 到 1996 年的歷史,以及《浩克》、《蜘蛛人》、《雷神索爾》、《鋼鐵人》和《X 戰警》等超級英雄的構想由來,這一篇的重點則在漫威影業。
【Marvel Film / Marvel Studio】
即使 Stan Lee 想出來的人物就是暢銷漫畫的保證,他的願望仍是讓超級英雄早日出現在大螢幕,七零年代時常在紐約和好萊塢來回奔波,等到 1980 年漫威製片成立 (Marvel Production,屬於母公司 Marvel Entertainment Group 旗下的子公司),他直接移居西岸,擔任創意總監,負責電視劇或卡通的發展。Stan Lee 仍保有漫威發行人的職稱,但四十年來首次完全不用處理跟漫畫有關的事情,不過他和多家片商的合作始終沒有實際成果,更糟的是,劇本被改得亂七八糟,像是《蜘蛛人》的初版內容竟然把主角變成狼蛛 (tarantu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