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研究所, 籃球還是繼續打。 只是當全班只有 7 位研究生到體育館準備比賽, 發現大學部對手有 15 個人可以上陣, 每個人體力值都是你的兩倍, 然後全場包夾讓你連球都很難運過半場時, 你就知道你開始老了, 以前靠速度和體力對付公園那些老頭的報應在自己身上靈驗了。 每個人都跳得比你高, 比你會飛, 體力比你好。 籃球從一種你非贏不可的決賽變成流點汗、鍛鍊身體的休閒運動了。

畢業之後, 開始變成整天坐在電腦前的白領階級。 體力更是隨著進公司的年數開始直線下滑, 這個時候大家打籃球都有共識, 不要受了傷影響明天的上班。 有運動到就好。 週末去中原大學打球, 也很少跟大學生對挑, 通常老弱殘兵的上班族會自己佔一個框, 大家都還要上班賺錢, 有些人身為人父, 更是沒有本錢受傷。

大傷沒有, 小傷還是不斷。 只是久病成良醫。 受了傷就自己退到場邊開始自行處理。 扭到腳, 不會大呼小叫, 馬上開始冰敷、抬高、固定等治療步驟; 有一次右手食指吃蘿蔔乾, 肌鍵嚴重受傷, 陸續復健半年多, 從此之後練就左手使用滑鼠的本領。 聽說這樣會左右腦均衡, 變稍微聰明一些, 不過實驗四年多的結果, 好像沒什麼長進。

2005 年 1 月, 上天又開了我一次玩笑, 一輛酒醉駕車的廂型車從左側衝撞騎機車的我, 當場讓我騎了十多年, 本來想共度餘生的豪邁機車壽終正寢, 左腳脛骨也粉碎性骨折, 斷得亂七八糟。 救護車轉送醫院, 醫生宣佈要開刀之後, 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又要退化成四腳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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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1月 22 日, 湖人隊在 staple center主場以 122 分比 104 分勝暴龍隊, 當家後衛 Kobe 幫球隊在最多落後 18 分的劣勢下反敗為勝, 在家鄉父老面前砍了 81 分, NBA 史上第二高分, 第一高分是傳奇中鋒張伯倫創下的單場 100分。

雖然國內沒有轉播, 但是在 YAHOO 買到此場比賽的 DVD。 雖然我不是 Lakers fan or Kobe fan, 可是目睹整場比賽的感覺就像是在觀賞一場神蹟的降臨一樣。 如果我去美國時正好看到這一場比賽, 我真的會瘋掉, 不過苦主拜託不要是太陽隊。

Kobe 上半場只得到 26 分, 其他 55 分全都是在下半場得的。 第三節打完得了 55 分, 第四節剩 6 分鐘時已經得了 64 分, 之後追加兩顆三分弾得 70 分, 最後又追加 11 分, 總共 81 分。 最後 35 秒暴龍進攻時, 連主播都在叫湖人隊立刻犯規, 這樣至少可以多爭取到兩次的進攻機會, 搞不好就是 85 分了。

基於以下的理由, 我相信他有得 100 分的實力 :
1. 他只上場 42 分鐘, 第二節甚至到中場前 5 or 6 分鐘才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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