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我不正常?

還是大家不正常?

會不會我現在的對象,已經是最理想的情人?

如果沒談過其他戀愛,怎麼知道誰最適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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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說《正常人》試圖探討的人生與愛情課題,我分成四個部分—「正常與不正常」、「關於愛情」、「關於讀寫」和「關於人生」,分享書摘和短評。

康諾是足球隊的明星中鋒,人見人愛,梅黎安沒有朋友,被人討厭,看起來沒有相似點的兩人,卻會私下聊天,讓彼此看到不為人知的一面。

不過隨著高中畢業典禮的逼近,兩人的關係也起了變化,他們還能在一起,或者被迫分隔兩地?往後的人生,仍有機會遇到如此相知相惜的對象嗎?

Part 1:正常與不正常

分成「做你自己」、「社交難題」和「霸凌別人」三點。

【做你自己】

閱讀小說時,會讓你忍不住開始思考:

什麼是正常?什麼又是不正常?

要做自己?還是做大家喜歡的人?

第一個例子是康諾,因為離開老家,選擇就讀三一學院,面對新的學校和同學,他必須決定要做哪一種人,以什麼面貌出現在大家面前,用什麼個性跟大家相處。

Lately he's consumed by a sense that he is in fact two separate people, and soon he will have to choose which person to be on a full-time basis, and leave the other person behind.

(P37) 近來他老是覺得自己身上其實有著兩個完全不同的人,而且再過不久,他就必須做出選擇,決定要用哪一個身分全天候出現在世人面前,把另一個人格拋諸腦後。

Back home, Connell's shyness never seemed like much of an obstacle to his social life, because everyone knew who he was already, and there was never any need to introduce himself or create impressions about his personality. If anything, his personality seemed like something external to himself, managed by the opinions of others, rather than anything he individually did or produced. Now he has a sense of invisibility, nothingness, with no reputation to recommend him to anyone.

(P90) 在老家的時候,康諾的羞澀似乎沒對他的社交生活造成什麼影響,因為大家早就彼此認識,他不需要自我介紹,也不必忙著讓誰留下好印象。真要說起來,他的個性似乎是由別人的意見加諸在他身上所產生的外來物,而不是由他自己本身所創造。如今他覺得自己沒沒無聞、隱而不見,因為沒有任何的事蹟或名聲可以讓別人認識他。

而康諾當了海倫的男朋友之後,別人對他的評價也跟著改變。

(P194) 身為她的男朋友,他穩穩立足於社交圈,他成為一個被大家所接受有著特殊地位的人,就算交談時保持沉默,也不再被當成是拙於社交,而是深思熟慮的表現。

第二個例子是梅黎安,為了融入朋友圈,她變成了和以往不一樣的人。

It was true, Peggy and Jamie were not very good people; bad people even, who took joy in putting others down. Marianne feels aggrieved that she fell for it, aggrieved that she thought she had anything in common with them, that she'd participated in the commodity market they passed off as friendship. In school she had believed herself to be above such frank exchanges of social capital, but her college life indicated that if anyone in school had actually been willing to speak to her, she would have behaved just as badly as anyone else. There is nothing superior about her at all.

(P241) 佩姬和吉米並不是很好的人,甚至可以說惡劣,老是以欺負別人為樂。她覺得很哀痛,自己竟然上了她們的當,竟然以為她和他們有共同點,甚至還參與了他們以友誼作為偽裝的交易市場。念高中的時候,她一心相信自己已經跳脫了這種社會資本的赤裸裸交易,但大學生活卻明明白白指出,要是高中時代有人肯和她講話,她也會表現得像任何人一樣惡劣。她並不比任何人高尚。

第三個例子是羅勃,為了獲得別人認同,可以不擇手段。

(P262) 對羅勃來說,贏得其他人的認可,比什麼都重要。他希望被人看重,成為有身分地位的人。為了讓社交圈接納他,他可以背棄所有的託付,叛離所有的善意。

我覺得可以分成「對內」和「對外」,來看這個問題:

「對內」:不夠了解自己到底是怎樣的人,就很容易被外界所影響,變成被別人定義的人。

在《親愛的,別害怕與眾不同》書本中,有收錄「開啟人生對話的 31 天練習」,能幫我們釐清本身的價值觀、金錢觀和人生觀,進而思考想過什麼樣的生活,想做哪一種人。

「對外」:認識自己,才能有自信、有覺知地面對別人。

如同小說所寫,學校是個專制壓迫的環境,每位學生都要遵守校規,如何融入群體,結交朋友,也是小學、中學、高中和大學不得不面對的問題,甚至出了社會也一樣。

我覺得「表現」會變,但「個性」很難改變。前者是因為身分、工作或場合,要展現專業或嚴肅的態度,後者則是人前人後不宜差異過大,老是戴著面具很辛苦,擔心會有被拆穿的一天,應該盡量以最真誠的一面跟人相處。


【社交難題】

(P98) 他和梅黎安大可以手拉手一起穿過學校走廊,那會有什麼後果呢?什麼後果也不會有。沒有人在乎。

I can't imagine what my life would look like if I cared what people thought of me.

(P296) 要是我在乎別人怎麼想,我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真是難以想像。

I don't know what's wrong with me, says Marianne. I don't know why I can't be like normal people.

(P226) 我不知道我是有什麼毛病...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就不能像正常人一樣。

另外,觀察康諾和梅黎安的社交態度,前者是剛開始很在乎同學看法,害怕被人知道兩人的關係,後來才知道根本無所謂;後者是不太在乎自己是否在社交階級的最底端,或者不在階梯上,但逐漸為了融入大家而改變,最後又找回真正的自己,回到普通人的身分,沒有人會多看她一眼。

這讓我想起去美國進修時,看到老美同學每堂課都搶著發表意見,讓自己決定變成更主動積極的人。回國之後,每次聽講座,或者上訓練課程,我都坐第一排,也一定舉手回答或發問。

別人,只是跟我在同一個空間幾小時的人,就算是同學,也只有同班幾年,人生那麼長,他們的看法無足輕重,反而更該在乎自己學到什麼。如果擔心別人覺得自己愛出風頭,不敢問問題,到頭來終究是自己的損失。


【霸凌別人】

Not for the first time Marianne thinks cruelty does not only hurt the victim, but the perpetrator also, and maybe more deeply and more permanently. You learn nothing very profound about yourself simply by being bullied; but by bullying someone else you learn something you can never forget.

(P278) 梅黎安不只一次想,這樣的殘酷行為不只傷害了被害人,對加害人也造成了傷害,甚至對加害者而言,是更加深刻、永遠無法磨滅的傷害。被霸凌,並不會讓你學到什麼了不起的教訓;但是霸凌別人,你會一輩子也忘不掉。

跟別人不一樣,甚至被認為不正常的人,或者單純被人看不順眼,很容易變成被霸凌的對象,例如高中時期的梅黎安。

我參加《親愛的,別害怕與眾不同》新書分享會時,某位讀者勇敢舉手承認自己霸凌過別人,因為害怕不這麼做,會成為下一個被霸凌的對象。

我無從得知那位讀者面對的狀況和難處,不過小說中有寫,一旦成為加害者,雖然躲過當下的難關,但自己內心不會好受,如果沒有跟被害者道歉,未來的日子會持續受到良心的苛責。

此外,求學期間是和同學最沒利害關係的人生階段,應該試著結交至少一位好朋友,最起碼不要去霸凌別人。這個世界很小,尤其大學讀相同科系,大多數人選擇的行業很像,搞不好被害者未來成了你的上司或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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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關於愛情

分成「親密關係」、「天造地設」、「更好的我」、「孤單不孤獨」、「愛是放手」和「門當戶對」六點。

【親密關係】

Most people go through their whole lives, without ever really feeling that close with anyone.

(P49) 很多人終此一生也不曾和其他人如此親近過。

She has never believed herself fit to be loved by any person. But now she has a new life, of which this is the first moment, and even after many years have passed she will still think: Yes, that was it, the beginning of my life.

(P58) 她向來不相信自己能贏得任何人的愛。但此時,她有了新的生命,而這一刻,就是新生命初始的第一刻。經過許多年之後,她仍舊會想:是的,這就是我人生的新起點。

梅黎安和康諾在短短的四年之中,從剛開始的曖昧,到短暫相戀,後來又分開,最後雖然在一起,也不知道維持多久。

但有一件事情不會改變,他們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是最懂彼此的人,在對方面前能自在地做自己,這場愛戀的深度超越任何一段關係。

這讓我忍不住思考,很多情侶即使同居,可能了解彼此的程度還比不上梅黎安和康諾,關鍵在於兩件事情:

第一件是你願不願意敞開心房。你不能只想探聽或知道對方的一切,卻極少談論自己。

第二件是你願不願意把通往內心的鑰匙「只」交給對方。畢竟戀愛是兩人限定的私密關係,既然誰都可以說,就一點也不特別了。


【天造地設】

Marianne, he said, I'm not a religious person but I do sometimes think God made you for me.

(P143) 我不是個有信仰的人,但我有時候覺得上帝是特別為我而造了妳

這是康諾對梅黎安說過的話,也是男生必學告白金句。

話人人會說,可是心中是否真的這麼想,就不一定了。我覺得有兩點值得討論:

第一是必須談過幾次戀愛,傷了心,才知道自己適合什麼樣的伴侶,否則每次看到外表就認定是真命天女,忘記該找怎樣的人。

第二是兩個人的速配程度,會隨時間而改變。沒有經歷過某些事情,你不會有所成長,就算遇到理想對象,也不懂得去珍惜,因此戀愛的條件是「能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

另外,目前感覺是「對的人」,等熱戀期過了、在一起很多年了、結婚當爸媽了,對方還是不是「對的人」,只能用心靠方法去維繫。


【更好的我】

And hopefully I have changed, you know, as a person. But honestly, if I have, it's because of you.

(P118) 希望我的為人處事也改變了。可是老實說,要是我有了任何改變,那也是因為妳。

It's funny the decision you make because you like someone, he says, and then your whole life is different. I think we're at that weird age where life can change a lot from small decisions.

(P287) 說來也很有趣,你因為愛上某個人,所以做了某些決定,他說,於是就改變了你的整個人生。我覺得我們活在一個詭異的世界,僅僅因為某些微小的決定,就大大改變了人生。

康諾說過這些話,感謝梅黎安讓他變成比以前更好的人。

我的經驗是,假如認真去追求過,即使沒在一起,仍然不會白費心力。為了一個女生,去聆聽沒接觸過的音樂、去讀從沒讀過的書、去學習一項新運動、去改變吹氣球的身材,這些都會是愛情離開以後,留在自己身上的正向改變。


【孤單不孤獨】

No. I was frustrated sometimes but not lonely. I never feel lonely when I'm with you.

(P287) 我有時候覺得挫折,但並不覺得感到孤獨。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我從來不覺得孤獨。

這是梅黎安對康諾說的話,這一輩子她都很孤獨,除了跟康諾相處時。

我失戀過幾次之後,終於學會「在一起才不孤獨,其實是很危險的」,就像自己又冷又餓,非得靠對方餵食和取暖不可。

事實上,就算是情侶,也無法時時刻刻陪伴另一半,無論單身與否,最好早點學會「孤單,而不孤獨」的能力,會讓你情緒更加穩定,不那麼患得患失,處於自給自足的狀態。


【愛是放手】

All these years they've been like two little plants sharing the same plot of soil, growing around one another, contorting to make room, taking certain unlikely positions. But in the end she has done something for him, she's made a new life possible, and she can always feel good about that.

(P328) 這些年來,他們宛如兩顆小星球,共享一片土壤,攀附彼此而生長,為適應空間而扭曲自己,做出某些看似不可能的姿勢。但最後,還是為他做了一些事,讓新生活成為可能,為此,她可以永遠覺得心安。

She closes her eyes. He probably won't come back, she thinks. Or he will, differently. What they have now they can never have back again. But for her the pain of loneliness will be nothing to the pain that she used to feel, of being unworthy. He brought her goodness like a gift and now it belongs to her. Meanwhile his life opens out before him in all directions at once. They've done a lot of good for each other. Really, she thinks, really. People can really change one another.

You should go, she says. I'll always be here. You know that.

(P328) 她閉上眼睛,他很可能不會再回來,她想,也或許相反的,他會回來。他們擁有的當下,永不復返。但是對她來說,孤獨所產生的痛楚,比起她過去所感受到的痛苦,一點都不算什麼,也不值得一提。他帶給她美好的一切,就像送來禮物一般,讓她擁有這些美好。他的人生無限寬廣,在他面前朝向四面八方開展。他們已經為彼此做了許多美好的事。真的,她想,是真的。人真的可以改變彼此。

你應該去的,她說。我永遠都在這裡,你知道的。

當康諾申請上紐約的創意寫作碩士班,卻想為了梅黎安留下來,梅黎安建議他應該去讀,才一年而已,自己會在這裡等他回來。

梅黎安的決定讓我很感動,紐約和都柏林距離超過五千公里,這一走就不可能每個週末能相見,而且康諾會認識新的人,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

不過雙方一起經歷了很多事,那種信賴和關懷很難被取代,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所以梅黎安願意在原地守候。

我試著揣摩梅黎安的想法,應該是不希望將來某一天,康諾一直抱著放棄入學的遺憾,成為雙方爭吵時的未爆彈。

讓一個人走,真的很難,然而當你真心替對方著想,知道這一去會對他的前途或人生更有幫助,再愛也要放開手,不為什麼,只因為你愛他。


【門當戶對】

(P158) 梅黎安•薛里頓不會和像我這樣的人交往,他說。

我想她的新男友和她的社會階級比較相當。

梅黎安的爸媽都是律師,康諾的媽媽則負責打掃梅黎安的家,雖然身份差異不影響兩個人的感情,但我想在康諾的內心深處,一定無可避免地會在意這件事情。

我專科時期談過一段類似的戀愛,差別是在一起一段時間之後,才知道女生的家世背景。我媽甚至還問過我,是不是沒有說明我們家的情況,不然對方怎麼願意跟我在一起。

針對這一點,我很謝謝那個女生,那個年紀,還不用考慮太多外在條件;那段時光,還有餘裕慢慢寫一封信,不要對未來想太多,好好地在一起就好。

然而,出社會的我們,免不了受到現實的考驗,約會歸約會,但名為「未來」的惡獸,總躲在角落虎視眈眈,提醒我遲早要面對這個問題。

從知道她父親和公司的那一天起,我就打定主意絕不去那個集團,多年之後真的有人找我洽談職缺,也找了理由婉拒。當時的自己沒什麼人生規劃,至少在每一份工作,都盡心盡力地打拼著。

直到某個晚上,她告訴了我心目中理想伴侶的條件,隱約感覺和親耳聽到,對自己的衝擊是無法相比的,好像一把利刃插在心上,讓我體認到終究無法成為她想要的那種人。

即使工作上能繳出像樣的成績單,卻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一家公司的執行長,責任太大,目標太遠,也不是我的人生目標。

原來了解人是一回事,對那個人的期望又是另一回事,既然我不能當那個人,只能放手讓她找到那個人。當然分開的原因很多,但這是最受傷的一個。

對照《正常人》和自己的故事,差別在於前者跨越四年的時間,分分合合,最後仍在一起;我和她陪伴彼此走過十幾年的青春,走著走著,卻放開了手。

超過十年之後,回頭再看這段感情,心中沒有後悔,只有感謝。謝謝她給了我許多無可替代的回憶,讓我知道自己有能力付出,也更懂得怎麼去愛一個人。也希望她現在一切都好,過著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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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關於讀寫

分成「說書與讀書」、「生活與讀書」、「為你而寫」和「文化與文學」四點。

【說書與讀書】

He did gradually start to wonder why all their classroom discussions were so abstract and lacking in textual detail, and eventually he realized that most people were not actually doing the reading. They were coming into college every day to have heated debates about books they had not read. He understands now that his classmates are not like him. It's easy for them to have opinions, and to express them with confidence. They don't worry about appearing ignorant or conceited.

(P87) 然而,他逐漸覺得不解,為什麼同學們的討論內容都這麼抽象,欠缺文本的細節,最後他終於明白,這是因為大部分人都沒真正看書。他們就只是每天到學校裡來,慷慨激昂地辯論著他們根本沒讀過的書。

康諾上大學之後,發現每位同學都能侃侃而談,自信滿滿,卻不見得看過那本書。

這讓我想到「說書」,自己的看法是「說書」永遠不能取代「讀書」。你可以聽完「說書」,再去讀一本書,因為說書人用的是他們理解的架構,不見得跟你的思考相同。

或者你可以先讀一本書,再去聽「說書」,看看別人讀到和學到的東西,跟自己是否相同,就算是類似的收穫,也能觀察他們怎麼詮釋,用何種方法和架構說給別人聽。

但我不建議只聽「說書」,而不「讀書」。因為聽完之後,多認識一本書,知道大概說什麼,卻無法和人深入討論,所以有興趣的好書,最好自己讀一次。


【生活與讀書】

One night the library started closing just as he reached the passage in Emma when it seems like Mr Knightley is going to marry Harriet, and he had to close the book and walk home in a state of strange emotional agitation. He's amused at himself, getting wrapped up in the drama of novels like that. It feels intellectually unserious to concern himself with fictional people marrying one another. But there it is: literature moves him. One of his professors calls it "the pleasure of being touched by great art". In those words it almost sounds sexual. And in a way, the feeling provoked in Connell when Mr Knightley kisses Emma's hand is not completely asexual, though its relation to sexuality is indirect. It suggests to Connell that the same imagination he uses as a reader is necessary to understand real people also, and to be intimate with them.

(P89) 有天晚上他在圖書館裡讀小說《艾瑪》,閉館的時候,他正讀到奈特利先生似乎打算娶哈麗葉的那一段。闔上書本步行回家的途中,他心中有股奇怪的情緒波動。他覺得自己很好笑,竟然會沉浸在這麼戲劇化的小說裡。關心小說裡虛構人物的婚嫁,感覺上不是高級知識分子該有的行為。但觸動他心弦的是文學。他有位教授說這是「被偉大藝術感動的歡愉」。這些文字蘊藏著近幾性感的魅力。奈特利先生親吻艾瑪的手時,康諾心裡湧現的情緒並不完全和性感無關,儘管這段描述和性之間的關係只是間接的。康諾也因此明白,要瞭解活生生的人,和他們建立親密關係,他就必須運用像閱讀小說這樣的想像力。

康諾在大學沒有可以一起吃午飯的朋友,總是一邊讀書,一邊吃飯,比起真實世界,他覺得書本情節更加吸引人。

我認為這是小說的魅力所在,明明是無中生有的人物,作者卻可以讓讀者感到真有其人,而且情緒隨著他們的遭遇而起伏,看到他們不好過,自己也跟著難過起來。

不過,身而為人,沒有人可以完全不依靠別人而活,或者永遠與書為伍,逃避跟人面對的機會。我們可以跟康諾學習的一點,就是活學活用,把書本中學到的知識或方法,應用在現實生活之中,或者反其道而行,在生活中遇到了什麼困難或阻礙,再去書本中找答案。


【為你而寫】

The experience of writing them feels like an expression of a broader and more fundamental principle, something in his identity, or something even more abstract, to do with life itself.

(P196) 書寫這些信件彷彿表現了一種更為寬廣、更為貼近本質的原則,關乎他的身分認同,甚至更抽象一些來說,是和人生本身有關。

康諾到歐洲旅行的時候,每到一個城市,就給梅黎安發一封 email。雖然不是手寫信,可是他反覆讀草稿,修飾語句,更改順序,直到自己滿意為止。

我覺得談戀愛時,能夠經歷「筆友」階段,是很浪漫的,無論是手寫信或電子郵件,為了找出最能表達情感的句子,邊想邊寫,邊寫邊改,那份心意一定能夠透過文字,傳遞到對方心裡。


【文化與文學】

He knows that a lot of the literary people in college see books primarily as a way of appearing cultured. ... Connell's initial assessment of the reading was not disproven. It was culture as class performance, literature fetishized for its ability to take educated people on false emotional journeys, so that they might afterward feel superior to the uneducated people whose emotional journeys they liked to read about. Even if the writer himself was a good person, and even if his book really was insightful, all books were ultimately marketed as status symbols, and all writers participated to some degree in this marketing. Presumably this was how the industry made money. Literature, in the way it appeared at these public readings, had no potential as a form of resistance to anything. Still, Connell went home that night and read over some notes he had been making for a new story, and he felt the old beat of pleasure inside his body, like watching a perfect goal, like the rustling movement of light through leaves, a phrase of music from the window of a passing car. Life offers up these moments of joy despite everything.

(P272) 他知道大學裡很多搞文學的人把書當成展現自身教養的方法…康諾最初對朗讀的看法並不盡然是錯的。文化是一種階級的表現,人們盲目崇拜文學,認為文學可以帶領受過教育的人去親身體驗虛妄的心路歷程。他們喜歡透過書本閱讀那些未受教育的人的種種心路歷程,但卻又覺得自己比那些沒受過教育的人更優越。就算作家本身是個好人,就算他的作品真的很有深度,但所有的書籍最後都免不了要標榜身分地位的象徵,來作為行銷手段,而所有的作家也或多或少都參與了這個行銷的過程。看來這個產業就是靠這樣賺錢的。透過類似的公開朗讀活動,文學不可能成為對抗任何事物的方式。然而,這天晚上康諾回到家,看著他為新小說所寫的一些筆記,內心依舊有著像以往一般的喜悅悸動,就像看著完美的攻門得分,看著光線影影綽綽穿透樹葉,聽見屋外行經的車輛車窗裡飄出一段旋律。無論如何,人生裡還是有著如此喜悅的時刻。

這是康諾參加完作家朗讀會的感想。

針對「文化是一種階級的表現」,我的看法是讀越多書,越發現自己懂得很少。書海無涯,窮盡一輩子也讀不完,只會愈來愈謙卑。

而且文學這個武林,沒有高下之分。我可能讀了一百本書,但沒讀過你剛讀完的書;也可能同一本書我讀了一次,但你讀了十次。

另外,針對「文學不可能成為對抗任何事物的方式」,我持反對的看法,書是作者的智慧結晶,一旦留存在世上,就能發揮影響力。甚至作家自己都不知道,哪位讀者因為他們寫的一句話,或某篇文章,改變了人生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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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關於人生

分成「人生學分」、「時間與金錢」、「不做與做」和「改變態度」四點。

【人生學分】

Marianne had the sense that her real life was happening somewhere very far away, happening without her, and she didn't know if she would ever find out where it was or become part of it.

(P19) 梅黎安覺得自己真實的人生彷彿在很遙遠的地方,在沒有她參與的情況下開展,她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那個地方,也不知道能不能成為那個人生的一部分。

The outside world touches against her outside skin, but not the other part of herself, inside.

(P234) 外在世界可以碰觸她的外層皮膚,但碰觸不到她內在的其他部分。

Life is the thing you bring with you inside your own head.

(P248) 人生是存在你腦袋裡的東西。

(P109) 而在大學裡,她常覺得自己腦袋的能力無極限,彷彿內裝一部威力強大的機器,可以自動把她讀進去的所有東西都綜合整理好。她擁有一切,但她完全不知道要如何面對自己的人生。

即使聰明如梅黎安,也無法在高中或大學就清楚人生的方向。

在《成就未來的你》書本中,何則文說過:

「我甚至覺得,如果有任何所謂的職涯教練,能夠馬上回答一個才剛聽完三小時講座的年輕人關於他職涯選擇的問題,告訴他「走哪條路最好」,其實是很不負責任的。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經歷、不一樣的過往,也因此有不一樣的可能,沒有一個道路或方式適合所有人。而我認為,無論如何,能夠找到自己方向的只有自己,所以我選擇以對談的方式,讓年輕朋友們自己找到方向。」

我想起自己在國中或專科時,曾經問過長輩生涯規劃的問題,現在想想,其實沒有人可以給答案,唯一該問的是自己的心。多讀書是一個途徑,雖然方法不見得適用,卻能提供更多思考的方向。

此外,通常自己或多或少都明白該做什麼選擇,只是需要說給別人聽,然後更確定原本的選擇而已。


【時間與金錢】

Marianne replaces the yogurt pot in the freezer now and asks Joanna if she finds it strange, to be paid for her hours at work—to exchange, in other words, blocks of her extremely limited time on this earth for the human invention known as money. It's time you'll never get back, Marianne adds. I mean, the time is real.

The money is also real.

Well, but the time is more real. Time consists of physics, money is just a social construct.

(P137) 梅黎安把優格擺回冷藏架上,問喬安娜說她會不會覺得拿時間去工作賺錢很奇怪,因為換個角度說,這等於是拿她生命極度有限的時間去換人類自己發明的所謂「金錢」。時間是妳再也要不回來的,梅黎安說,我的意思是,時間是真真實實的存在。

金錢也是真真實實的存在。

這個嘛,時間更真實。時間包含了物理,而金錢只是一種社會建構。

沒工作的梅黎安曾跟有工作的喬安娜討論對時間的看法,我比較認同梅黎安。對爸爸來說,可以利用的時間太少,而且錢可以再賺,時間卻要不回來,因此能用錢解決的事情,盡量不要花時間。

例如我買東西很少在比價,趕快買完,可以去做其他事情,例如多擠出一點時間,拿來閱讀或寫作。


【不做與做】

It's always easy to think of reasons not to do something.

(P218) 為不做什麼找理由,向來很容易。

康諾曾跟梅黎安討論校園內的「菁英主義」,梅黎安說了這句話。

我不想探討「菁英主義」,不過梅黎安說的話很勵志。下次當你想要放棄某件事情時,不妨對自己說這句話,不做可以有很多理由,五個、十個,甚至更多,但只要想一個值得去做的理由就好。

同時要告訴自己,去做之後一定跟原本的自己不一樣,無論結果如何,至少放手去試,再怎樣也勝過什麼都不做的自己。


【改變態度】

We can't change your circumstances, but we can change how you respond to your circumstances.

(P268) 我們無法改變你的處境,但我們可以改變你對自己處境的反應。

康諾罹患重度憂鬱症時,心理諮商師對他說了這些話。現況無法改變,但透過對話和傾聽,可以釐清患者的想法和感覺。

不要忽略「心理」問題,造成的影響有時候比「身體」問題還大。而且有形的生病或受傷,一般會及時就醫,相較之下,無形的心病會悶在心裡,甚至自己不知道已經生病了。

此外,有些人排斥心理諮商,認為無法解決問題,我的經驗是自己的問題仍舊要自己解決,但至少諮商師能當好的聽眾,點出思考的盲點,甚至提供建議,態度一改,心情一換,行為一變,就沒那麼難受了。


【正常人】

先談談小說封面,畫了一個扁平式罐頭,一對情侶在裡面緊緊相擁。我的解讀是梅黎安和康諾都覺得很難融入社交生活,但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就是又正常又輕鬆的關係,罐頭像是替他們量身打造的私密「空間」。

另外,罐頭也象徵他們的情感「關係」,或許這麼刻苦銘心的愛戀,一輩子一次就夠了,但兩個人非得各自結交男友朋友,最後才相信,原來最初的那個人,才是今生註定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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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頭來看文章開頭的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到底是我不正常?還是大家不正常?」

我覺得答案是相對的,在同學眼中,梅黎安是正常的不正常人,她也是學生,只是不愛與人相處;在康諾眼中,梅黎安是不正常的正常人,她有點怪,但跟自己一樣,總是對人生有許多想法。

另外,答案是變動的,梅黎安在高中被視為不正常,開始工作之後,她又變成再正常不過的普通人。

我認為無需過度在意別人看法,每個人對「正常」和「不正常」的定義都不同,或許根本沒有所謂的「正常人」或「不正常人」,重點是自己有沒有活出想要的人生樣貌。

第二個是「會不會我現在的對象,已經是最理想的情人?如果沒談過其他戀愛,怎麼知道誰最適合我?」

我覺得沒有標準答案,如果你真的很愛交往中的伴侶,就好好珍惜,畢竟跟新的人談感情,熱戀期仍會過去,所以理想伴侶不是「找來」的,而是「修來」的,兩個人都有心去深入了解對方,逐漸適應和接受,並經營適當的相處模式。

不過,也有人想要比較看看,這沒什麼不好,只要不是同時跟好幾個人交往。另外,或許你在情海繞了一圈,才體認到還是舊愛最好,那時候不見得對方還在原地等你。

只能說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無論堅持所愛,或移情別戀。

總結來說,《正常人》對男女主角的內心有細膩的刻畫,也讓人思考愛戀關係中,兩個人的心靈距離到底可以多靠近,是一本值得閱讀的愛情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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